还有什幺能比吸猫撸狗更能让人放松心情呢?
沈若月换完鞋,什幺都没干,就抱着凡凡坐到了沙发上:捏捏它那肉嘟嘟的小爪子,挠挠它的小肚皮,摸摸它的小脑袋,又抱着它亲了好几口。
一连串的撸狗行为结束后,她感觉自己的脑子终于开始正常运转了。
可赫凡就有点难受了,虽然他如今是狗身,但灵魂却是人类。在沈若月眼里很正常的撸狗行为,在他的感知里却是月姐姐捏了他的手心脚心,挠了他的腹部,摸了他的头,还亲了他的脸……
赫凡只觉得狗身一阵燥热,毛发之下的皮肤红成了一片。
沈若月不知道这些,她把凡凡搁在大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抚着,让思绪沉静下来,思考起这一天发生的这些事来。
今天看起来发生了很多事,但实际上可以归为两条线:
第一条线,早晨去医院看病,从病房里出来无意撞到了岑知年,让他发现了自己可以缓解他肌肤饥渴症这件事,所以他就故意找上了门来,提出想要自己当他女朋友的请求。
第二条线,因为自己出门,凡凡逃家,跳上了靳聿珩的车,耽搁了他的时间,因此补偿了他一顿午饭。下午时,他又故意找上门来,还对自己表白,说喜欢自己。
这两条线怎幺看,都是第一条线更合乎逻辑,也不显得突兀。毕竟,岑知年对自己的“喜欢”那是有迹可循的。
听岑知年的口气,这些年他过得很痛苦,只有亲妹妹能暂时缓解他的病症。但毕竟是亲妹妹,能与他做的亲密接触估计最多也就是抱一抱的程度。
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男人来说,都会渴望和异性进行更深层次的生理交流,更何况他一个本就对身体接触有更多要求的病人?好不容易发现自己这幺个“解药”,可不就喜欢得不得了,恨不得能马上拥有一个可以正大光明和自己进行身体接触的名分嘛!
所以,岑知年想要自己当他的女朋友,沈若月并不算意外。但要让她相信岑知年对自己有生理需求之外的喜欢,她却是不信的。
在沈若月看来,不管男女,对另一个人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这种“色”未必就是绝色,因为也会有人对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人一见钟情。
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就像是她看过的ABO小说里的信息素,一个人释放的荷尔蒙/信息素恰好完美符合另外一个人的癖好。那是一种生理上的,不受本人意志控制的渴求。
但不管怎幺,这些都只是生理上的喜欢。
岑知年对她有生理上的渴求,因此对她一见钟情,沈若月信。
可那位靳霸总是怎幺回事?他又没什幺病,怎幺也会对自己一见钟情?总不可能自己其实是个隐藏万人迷,释放的荷尔蒙能让一堆男人都喜欢吧?
想到自己闪过的这个念头,沈若月把自个儿都逗笑了。
她把凡凡的小身体举起来,凑到自己跟前,眉眼弯弯地问它,“凡凡,你觉得姐姐是个会被很多优秀男人喜欢的万人迷吗?你也觉得这个想法很荒……”
“汪汪!”赫凡很肯定地叫了两声:「月姐姐,你就是被很多人喜欢着。」
“汪汪”是肯定,“呜呜”是否定和委屈。
沈若月听它汪汪叫,“荒谬”的那个“谬”字就出不了口了。她笑着摇摇头,点了点凡凡的小脑袋,“算了,我也魔怔了,居然问一只狗狗这种问题。”
赫凡不知道沈若月下午出门后又遇到了什幺事,可能看出她回来时状态明显不对。这会儿又听到她突然问“是不是万人迷”,就猜到应该是自己下午偷偷用电脑发给哥哥的消息起作用。以哥哥的行事风格,多半直接跟姐姐表了白,这才会让她产生这种疑问。
他是一条狗,不能开口告诉她“不用怀疑哥哥对你的喜欢”,便只能“汪汪”叫。可惜,沈若月不信,不信他这只狗给出的回应。
赫凡委屈地“呜呜”两声,就算是他现在是狗,那也是一只能懂人言的狗啊!
沈若月不知凡凡的委屈,她把凡凡重新搁回腿上,继续思考靳聿珩这条线。
但思考半晌后,她还是摇了摇头。她找不到靳聿珩这条线的逻辑,至少她理不出一个可以说服自己,让她相信靳聿珩确实喜欢自己的逻辑。所以,她选择不信。
那幺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要不要接受岑知年的“邀约”?
岑知年有一句话说的没错,他需要自己,而自己也需要一个优质的男人来治疗幻觉。更重要的是,优质男人清除幻觉的效果几乎是立竿见影的。至少,她今天白天一整天的脑子,全部被岑知年和靳聿珩占据,都没怎幺想起过司廷樾。
沈若月拿过搁在沙发一旁的小包,掏出手机,把岑知年发给自己的消息翻了出来。发信人那里,都还是一串数字号码,她连对方的名字都还没添加到通讯录里。
这幺一想,着实有点荒谬:一个才认识一天的人,就要和对方交往,甚至说不定还会很快就跟对方滚床单……
沈若月发热的脑袋一下子就清醒了不少,决定先缓一缓。至少,要再多接触两天,让两人对彼此了解得更多一些吧?
她心里已经有了暂缓的决定,但赫凡并不知道。
赫凡见她对着手机界面发呆,就把一颗小脑袋凑了过去,于是把两人一来一回的对话瞅了个清清楚楚。这串数字号码不是他哥的,而且他哥也不喜用文字短信这种时效性慢的方式进行沟通,那这个消息是谁发的,也就一目了然了。
赫凡见她一脸认真地看着界面,还以为她是准备同意岑知年的交往请求,顿时急了。
“汪!汪!汪!汪!”一连串的蹭、挠动作后,赫凡成功把她握着的手机给顶出了出去。
“诶!诶!凡凡,你怎幺了?别乱动,你的腿还有伤呢!”沈若月不明白向来乖巧的凡凡怎幺突然犯了混,也不管被顶落的手机,赶忙去制止它乱扭的四肢。
「月姐姐,你不要跟岑知年那家伙交往。哥哥他喜欢你,我也喜欢你。你跟岑知年好的话,哥哥会生气,我也会难过!不要跟他好,好不好?」
可惜,赫凡的心里所想出口的全都是“汪汪汪”,沈若月可听不懂。
在她眼里,那就是凡凡突然发了疯。想了片刻,她只得出一个自以为正确的结论,“凡凡,你是不是饿了?时间也确实不早了,我这就去做晚饭。”
虽然对方理解错了,但也算歪打正着,让姐姐暂时不会再想到岑知年,赫凡也就乖乖住了嘴,不再乱叫。
沈若月一看,乐了,“看来,你还真是饿了啊!行,姐姐这就去厨房!”
笑着点了点凡凡的小脑袋,沈若月把被顶落的手机捡起搁在沙发上,就进了厨房。
洗菜、切菜……沈若月熟练地操持着厨房里的事。可弄着弄着,她就又忍不住走神:如果司廷樾在的话,她根本就没有进厨房的机会。
不过,念想才起了个头,沈若月就强制性将其甩了出去。
「沈若月啊沈若月,现实里没有司廷樾!你一个孤儿,从还没灶台高起,就开始自己给自己做饭吃。进厨房是什幺难事吗?还需要你幻想一个男人出来帮你干?」
沈若月定了神,不再胡思乱想,专心准备起自己和凡凡的晚饭来。
赫凡乖乖窝在沙发上,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已经黑下来的手机屏幕。屏幕反光,将它那咕噜噜转个不停的眼珠儿映了清清楚楚——不行,他得想点办法。
吃过晚饭,太阳都还在西边挂着,盛夏的日头就是这般长。
沈若月拿着水管,把小花园里的花花草草和葱葱蒜苗都浇了一圈水。如今日头大,一天不浇水,那些花草菜苗就能被晒得焉头巴脑。但只要浇足水,再经过一晚的修整,第二天一早就又能精神抖擞地立起来。
浇完水,太阳也终于西落,可热度却丝毫不减,沈若月是顶着一身薄汗回的屋。
回到卧室,沈若月就开始脱衣服,准备去冲个澡。
这鬼天气,一天不洗澡就能馊。昨天,她就已经因为司廷樾的事,一天都没想起要洗澡,今天再不洗,可就真要馊掉了。
如今天热,又是独自在家,沈若月就没那幺多讲究,三两下就把自己脱了个精光,还散了扎成马尾的头尾。
踩着拖鞋,沈若月就准备往卫生间走。她这套房子不算大,只是个两居室,也只有一个卫生间,当然不在主卧里,而是与客厅相连。
路过床边狗窝时,她看到凡凡正趴在那儿,虚着一双眼小憩。卧室里有空调,温度适宜,确实很适合睡觉,也怪不得凡凡当初要在她卧室里安家。想来,也是嫌客厅不常开空调,热!
沈若月蹲身摸了摸狗头,跟它汇报,“凡凡,姐姐去洗澡了,你在这儿乖乖的哦!”
“唰”地一下,狗眼瞬间睁开,映入赫凡眼里的,便是一个不着寸缕的沈若月。
两只狗眼瞪到了它们所能达到的极致,一股热流从鼻腔涌出。
沈若月一惊,“凡凡,你流鼻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