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十天,随欢把暑假打工的事彻底搁下了。
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对着镜子练台词,把苏锦在祠堂里被罚跪那场戏的每一句对白掰开来揉碎了念,念到每一个停顿和换气都变成肌肉记忆。
经纪人徐旭提前发来的三段试戏片段里有一段是她和饰演苏婉的演员对戏,对方是个已经演过好几部短剧的经验派,台词功底比她扎实得多。随欢把那场对峙戏练了不下两百遍,练到最后连做梦都在扇苏婉耳光,手掌在被子上一拍一个印。
三轮选拔淘汰了五十多个人。
每一次公布晋级名单,随欢都站在公告板前面,目光一行一行地扫过去,直到看到自己的名字才把憋着的那口气吐出来。
第三轮结束,副导演把她叫到办公室,告诉她女主角定她了。随欢站在办公桌前面,双手攥着包带,心中激动不已,弯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把副导演吓了一跳。
走出写字楼,她站在台阶上给程妈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的那一瞬她的声音都是抖的,说了三遍“程妈我选上了”,程妈在电话那头开心的连声说好。
回到江宅,路过玄关的穿衣镜,无意间瞥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愣住了。
镜子里女孩的下巴变尖了,锁骨突出,手腕上凸起的骨节像是被削过一刀。她上秤一称,居然瘦了五斤。
又过了几天,海市影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深红色的硬壳信封,封面上印着烫金的校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随欢站在客厅里,盯着信封上自己的名字看了很久,也不知道怎幺的眼泪就下来了。
也没擦,任由泪珠滴在信封的烫金字上,把那层金箔洇得亮晶晶的。
妈妈,我考上心仪的大学了,我要站在聚光灯下,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我,为我鼓掌为我喝彩。
妈妈,我不再那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了。
妈妈,你看到了吗?
程妈从厨房里出来看到她站在客厅对着一个信封哭,吓了一跳,走近了看清信封上的校名之后,兴奋的一把把她搂进怀里,惊呼:“考上了,考上了,好孩子,真棒,今晚加餐!”
“好,加餐,程妈给我做蜜汁烤鸡。”随欢擦着眼泪笑了。
“我现在就去准备。”程妈说完就又去了厨房。
随欢兴奋过后,第一个就给凌梦打了电话过去。
法国那边大概是清晨,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凌梦的声音带着点刚睡醒的朦胧,听到随欢说她考上海市影视学院、还拿到了短剧女主角的角色之后,那点朦胧瞬间就消失了。
“欢欢太棒了,阿姨为你骄傲,这几天注意收一下快递,阿姨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
随欢握着手机靠在沙发上,嘴角翘起来就放不下去了。
她想了想,出于礼貌多问了一句:“凌阿姨,江星熠考的哪所大学啊?”
就是随口一问,实际上她心里并不怎幺在意。
“海大医学院。”凌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语气里带着一个母亲谈到自己儿子时的若有若无的骄傲。
随欢握着手机的手指僵了一瞬。
“学医?”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
“对啊,你不知道吗?”凌梦似乎有些意外她的惊讶,语气顿了顿,然后笑了起来,笑的无奈,“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当医生啊。小时候他太奶奶生病住院那阵子,他天天守在病床前看着那些穿白大褂的医生跑来跑去,回来就跟我说他以后也要穿那身白大褂给太奶奶治病。这幺多年了,也没变过。”
随欢挂掉电话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上程妈新换的百合花发了好一会儿呆。
江星熠的梦想居然是当医生。
她一直以为像他那样的人会去学金融管理,毕业后接手江氏的商业帝国,穿着剪裁精致的西装坐在高层写字楼的会议室里,用那双骨感修长的手签几个名字就能撬动上亿的资金流动。
或者去学人工智能或者搞科技投资,反正就是那种“霸总预备役”的标准路径。
结果他要去当医生,穿白大褂,握着手术刀站在无影灯下,面对血淋淋的创口和暴露在外的脏器。
救死扶伤,江星熠吗?
这四个字跟他放在一起,让她的大脑有些宕机。
她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他以前的一些画面。
他偶尔会翻看一些她看不懂的医学杂志,她以为只是消遣,他生物课的成绩一直是年级第一,她以为只是因为他聪明。他曾经在操场给一个打球扭伤脚踝的男生做过紧急冰敷和包扎,她以为只是顺手帮忙……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散落的碎片拼在了一起,拼出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江星熠。
江星熠……似乎都有在为成为一名医生而努力……
手机震了一下,经纪人徐旭的头像在屏幕上弹了出来。
随欢赶紧收起乱七八糟的思绪,点开消息。徐旭的措辞一如既往地简洁:周四晚上有个饭局,投资人、导演、制片方都会到场,让她准备一下去参加。末尾附了一句嘱咐:懂事点。
“懂事点”三个字,随欢盯着看了好几秒。
她不确定这三个字的具体含义,但从徐旭公事公办的语气里读出了潜台词。
这个饭局很重要,你不是去吃饭的,你是去让投资人满意的。
她回了一个“收到”,把手机放到一边,重新打开电脑上的剧本文档。
屏幕上苏锦的台词她用黄色高光涂得密密麻麻的,边上还有她用红字做的批注……
随欢深吸了一口气,把关于江星熠学医的震惊压了下去,她忽然又想到一件事。
海市影视学院和海大医学院,两所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的两个区,直线距离大概五公里。
五公里,不算远也不算近。
学医的都很忙,课程排得密密麻麻的,大一就要开始学解剖和生理,据说医学生的作息是全校最惨的,熬夜背书泡实验室是日常。
忙就好。
越忙越好,忙到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不够,死变态就没有多余的精力来骚扰她了。
她甚至在心里默默地盘算了一下,他要是真的忙到飞起,大概连回江宅的时间都没有,可能会在学校附近买个公寓住。
那样的话,她一整年见他的次数大概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大学四年读完,她拍戏他实习,两个人各忙各的,慢慢就淡了,最后变成逢年过节发个祝福消息的远房亲戚关系。
最最后各自恋爱成婚,成为陌生人。
她把设想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觉得非常非常非常完美。
啊哈,死变态走你!
不过,周四的饭局才是她眼下需要全力应对的事情,投资人、导演、制片方,那些真正能决定她能不能顺利出道的人,正在前面等着她。
她不能搞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