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钱书芸又递过去几个还热乎的馒头,“饿了吧,先吃点”。

钱书芸见男生只是在自己吃,有些奇怪,“你不喂这孩子吃点吗?”男生有点尴尬,“她还没断奶,没办法吃馒头,等下我会去找七七给她喂奶”。

男生吃完了馒头,抱着变干净的孩子向坡上走去,“七七,麻烦你了”。

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走了过来,接过了手中的孩子,躲到一棵树的后面。

男生开始给她望风,钱书芸看到她把破烂的衣服往下扯了扯,露出一只瘦瘦的三角锥,三角锥上的伤痕触目惊心,女孩将带着血痂的锥头送入婴孩的口中,可能是孩子弄疼了她,女孩的表情不是很好看。

钱书芸刚刚在青蓝市换开了一枚银币,简单的和这些人说了货币的价值和用法,让这些人隔十分钟离开一个,离开的时候塞给他们五十枚铜币。

这些人走到还剩下最后三个人的时候,钱书芸塞给男生一枚银币,“记得照顾好这个孩子,世道不是很好,自己多加小心”。

“我们会的”,旁边刚刚喂奶的女孩说道,“雷跑跑早在监狱的时候就在照顾这个孩子了,这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了,不是雷跑跑一直照顾她,她早就被人和发臭的尸体丢在一块了。在我帮忙前,雷跑跑是用自己的血喂给这孩子,这孩子才没有饿死”。

难怪钱书芸总感觉那个男生的状态有哪里不对劲,原来是早些时间一直在放血,监狱的环境又是那么脏。

女孩应该是对雷跑跑别有心思,可是女孩的情况,自己都快死了还给婴儿喂奶,才十六岁皮肤就粗糙发黄的仿佛中年女人,看上去像是一个饱受折磨的中年黄脸婆,没有一点16岁芳龄少女应该有的样子。

钱书芸忍着把他们带在身边的想法,又拿出两枚银币,“记得吃些好的,喂奶的人本身有营养才能给孩子提供营养,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注意,不吃点有营养的再喂几次你会死的”。

钱书芸才知道书中的喂奶原来喂的是女性的乳汁,心软的她怕女孩把自己喂死了,话说的多了些。

“真的,谢谢你。”临走的时候,男生给钱书芸行了他能想到的最大的礼。

钱书芸在青蓝市买了一桶牛奶,拎着牛奶在天空中寻找着刚刚的三人。

找到人后,钱书芸飞下去,把牛奶递给了男生,“记得给喂奶的女孩喝点牛奶,她的身体状态很不好”。

“嗯,谢谢你提醒,我会尽自己所能好好待她的,她是为了帮我才给活活喂奶的。”雷跑跑是看着七七本就很差的身体一天天变得更差的,自然是很心疼七七,但是他一个男人真的没办法养活活活,只能接受现实。

七七给孩子喂了四十几天的奶,监狱那糟糕的环境本就折磨,给的食物又是最垃圾的,所有人都是吃不饱饿不死的状态,再加上狱卒和行刑者每天不间断的疯狂折磨,七七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再给活活喂奶,等于是在一点点喂七七的生命。

想到之前监狱里的事,男生有些控制不住泪腺,最后还是控制住了。

“他在监狱的时候就待我很好,那时候他自己都没办法反抗那些畜生,还在想办法帮我,哪怕只能帮我缓解一点点痛苦。他用自己的血喂活活的时候一直都是悄咪咪的,还是我自己发现的不对劲,他也劝我过两次,他一个没奶水的男人真的没办法养活活活,只能接受现实。我开始喂活活的时候,他就经常把少得可怜的饭硬塞给我一些。”七七也很心疼雷跑跑,自己都身陷囹吾了,还能想着保护这个在母亲被砍头的前一天匆忙出生的小孩。

“谢谢你的牛奶。”又聊了几句,钱书芸陪他们往最近的村子走去,路上听他们讲着各自的故事。

如果不是钱书芸路过,这些人。

钱书芸和钱耀的实力不应该出现在人类中,钱耀起码本身还是普通的人类,钱书芸人都不是,在人类社会中就是个异数。

本来钱书芸是能不去干涉人类社会就不去干涉人类社会,只是,这次她真的不忍心。

连自己这个非人的异数都不忍心了,那些统治阶级的人究竟是怎样才能干出这样子荒诞的事情,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陪他们到走了青蓝市附近的村子,钱书芸找了个人问了问方向,跟他们告别。

买了晚饭回到僻静的郊区,飞到高空从空间装备里拿出小屋,钱书芸进去简单的吃了些晚饭。

出门倒掉屎盆子空间装备,将几只蓄水的空间装备重新装满用能量过滤了的水,钱书芸飞回了小屋。

处理好琐事,钱书芸舒舒服服的在房间里看了会书,天花板上照明的能量道具可比旅店里的蜡烛、煤油灯好用多了,看书一点都不伤眼睛。

钱书芸舒舒服服的一觉睡到了天亮,简单的解决了早饭后往马车商人的聚集地走去。

钱书芸以一天二十枚铜币的价格雇了个中年女性带自己去黄国。

雷跑跑和七七不知道该去哪里,在马车商人的聚集地和钱书芸商量了一下想暂时搭钱书芸的顺风车,等到安生点的地方再定居下来,钱书芸同意了。

马车挺颠的,照这速度要颠二十五天才能到黄国边境。

可是青蓝市的蒸汽长车不通往黄国,钱书芸不坐马车的话就只能自己走。

钱书芸在午饭的时候付了十枚铜币车费,用三百三十枚铜币买下马车的车子,简单的打发了马车车夫。

钱书芸还是打算自己走,马车太慢了,虽然路上有路上的风光,但是浪费在赶路上的时间太长也不好,而且一直坐在马车里也没办法接触外面的世界。

原本拴着马的绳子现在被钱书芸拽着,车上抱着孩子的两人本来还挺不好意思,直到他们发现钱书芸的速度不比马慢。

相对于普通人来说,钱书芸普通走路的步频很高,速度很快,人土最快的马也只能跟上普通行走的钱书芸。

马会累,钱书芸的体力远比马强,走一天不带停的感觉也只是相当于运动员走一公里不到的路。

要是绳子和马车的质量能再好点,钱书芸会直接用跑的。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钱书芸刚好到一个小村子附近,一行人在小村子里的一家面馆简单的解决了晚饭,钱书芸和他们说好第二天早上村口集合,让他们自己去找住的地方。

跟他们分开后稍微逛了逛夜晚的小村子,村子的气氛很祥和,很适合不喜欢争吵的人。

回小屋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钱书芸一边看书一边等头发干。

钱书芸有留长头发,头发长到离长发及腰还差一根手指距离的时候,钱书芸就没再接着留了。

看了会书,头发干了,钱书芸把书合上放回书架,换了身睡衣躺床上。

钱书芸睡的很香,远在万米高空的她睡着后没有留意到地面上发生的事情。

钱书芸简单的洗漱完,准备到地面上继续赶路。

高空赶路速度比地面快,人也更轻松,却欣赏不到地面的风景。

钱书芸啃了两口手中的馒头,啃第三口时在天上看到了被洗劫过的村庄。

钱书芸降落到地面,想找找看还有没有活口,活口的数量少的绝望,十二年前钱耀在因特尔斯城的一个村子里搜救出来的人还比这这里多些。

一上午的时间,钱书芸不过找到十几个人,老太婆居多。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是强盗,那帮天杀的东西把村子洗劫一空,老的小的都给掳走了,也就我们几个老太婆真的没什么用,才逃过一劫。”

“这里离青蓝市这么近,也会有强盗吗?”

“青蓝市的军队现在都到黄国去了,剩下的只会在青蓝市保护那些达官贵人,不会管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死活。”

“村里还有活着的人吗?”

“有些人躲在入口比较隐秘的地窖里,可能有没被那帮强盗找到的。”钱书芸和几个幸存者还在说话,察觉到有小队骑马的人跑来,稍微警惕了一下。

几个幸存者发现的有些迟了,十几个骑马的人已经把他们围住,不知道该从哪里逃生。

“村子里还有年轻女人吗?”中年男子没能再问下去,他说话的功夫钱书芸已经把连他在内所有骑马的人放倒在地。

在场的人反应速度真的不行,钱书芸这次起手犹豫了一小下,起手的招式也有点糟糕,要是紫宁国光头和尚级别的人,有可能找到破绽反打回去。

钱书芸感觉自己的身体刚刚有一瞬间的不对劲,马上又是正常的感觉。

“你们的老巢在哪里?”

“你,想干嘛?”刚刚问话的男人这会头都抬不起来,说话时嘴唇还在和泥巴亲密接触。

他不敢想下去,再怎么武功高强的侠客也不敢一个人就去找他们山寨的麻烦,那个突然出现的声音很好听的女生竟然问他他们的山寨在哪?

还站着的幸存者也跟不上钱书芸的节奏,对他们来说遇到这帮混蛋能活下来就很不错了。

“回话,不然死。”钱书芸的杀气明明一点没露,可是在场的人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膀胱。

那不是杀气,而是纯粹到能杀人的杀意,就像钱书芸的容颜一样找不到一点瑕疵。

“在东南方向,往东南大概十里地。”地上的男子感觉身上压了十几座巨山,生怕说慢了下一刻自己就会被碾成肉泥。

“记得把他们绑结实。”钱书芸直接在幸存者的眼皮子底下起飞,在场的人跟不上钱书芸的速度,不知道钱书芸突然飞天上,在他们眼里钱书芸是突然消失不见的。

趴地上的人只看见一只小巧可爱的鞋子突然消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钱书芸很快就找到了应该是山寨的地方?

“你好,请问这里是盗贼的老巢吗?”

“这里是大王山寨,你来这里干什么?”肥胖的中年油腻男人想独占钱书芸,一个人就向钱书芸冲去。

钱书芸稍微动了动脚,踩出一道小小的气刃,将中年油腻男人脚踝以下的地方给斩了下来。

中年油腻男人在没有脚掌的情况下第二步就摔到了地上,摔的很凄惨。

迟来的痛苦狠狠的刺激了中年油腻男人的神经,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叫同伙。

“兄弟们,来人啊,来人啊!”中年男人鼻涕眼泪大把的流下,看着特别恶心。又跑出来两个哨兵,也是没什么实力的普通人。

“昨天晚上被你们抓来的人在哪里?”两个哨兵看到了胖子的惨状,没有回答钱书芸,一个人掏出支烟火管子,点着两秒后管子里冒出来一团蓝色的烟火,在天上炸响了蓝色的信号。

这次出来了很多人,后面还有好几批人在往门口移动,用不了多久就能到。

“昨天晚上被你们抓来的人在哪里?”钱书芸又问了一次,纯粹的杀意让许多人留下了冷汗,这些人身体有了反应,大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确实什么都没有发生,钱书芸只是问了个问题。

回答钱书芸的只有射来的飞箭,钱书芸躲避射来的飞箭,几下闪到这些人的附近,开始单方面的屠戮这些人,她现在没心情手下留情。

几个人在向钱书芸射箭的时候剩下的人有些在说些什么,有些在后面待命,这会明明看到了自己人成片被杀,这些人却找不到钱书芸的方位。

“昨天晚上被你们抓的人在哪?”钱书芸的存在感很低,不主动开口这些废物都反应不过来发生的事情。

说话的声音有多好听,话语的威慑力就有多强,完美融合杀意的话语配合身后凄惨的尸体足以让在场所有人的膀胱不受控制。

山贼们从没见过这种惨烈的场面,一时间没几个人能反应过来。

“我可以带你去,神仙小姐你别杀了。”一个盗贼跟钱书芸搭话,他听说过高等级神魔外观看上去和常人无异,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颜值,要么极端的美,要么极端的丑,眼前的这个女孩不知道多少岁,起码不是人类。

“赶紧带路,不然我杀了这里所有人。”这其实是钱书芸第一次杀人,要说一点感觉都没有那是假的,但是钱书芸很快就恢复平静,她知道以后这种情况会更多,不能适应的话再强的实力都不够用。

钱书芸适应的很快,现在没有一点感觉,之后也不会有。

刚刚搭话的男人不敢回答,在前面快步跑着,跑了会喘不上气又改成走的。

其他人有尝试阻拦钱书芸的,被莫名其妙的风刃斩下了手。

钱书芸只觉得带路的人跑得太慢了,还没自己走的快。

天空中出现了新的信号烟火,钱书芸没有在意,言语催促着带路的人走快点。

男人把钱书芸带到了山寨的中间,越来越多的人包围了他们。

这地方一共有六七百人的样子,这些人不是普通的小山贼,他们的组织性有点接近正规军队,现在包括刚刚在门口的那批有四百几十个人包围了钱书芸。

“二当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小妮子不好惹。”

“我堂堂倭族猛士猛虎大王常梦口口贝,哪里用怕这种小屁孩。这小孩长——啊!”钱书芸不过是手腕稍微动了动,手臂都没抬起来,在场四百四十人没有一个人注意到钱书芸的小动作,二当家撕心裂肺的惨叫特别突兀。

二当家的裤裆比惨叫更突兀,钱书芸下手很细节,连着三刀不同角度的风刃把二当家作为男人的东西全剜了下来。

离得近的人被吓的不轻,二当家下面空落落血淋淋的,直接给想继续找麻烦的人心里狠狠的来了一刀。

“昨天晚上被你们抓来的人在哪?”钱书芸清透的声音在盗贼们的耳中变得愈发毛骨悚然,有好几个男人哆哆嗦嗦的捂住了自己的裆下,二当家身上很多汗,大腿上全是血,两腿中间的大坑越看越恐怖,想找个人搀扶都要花点时间,山寨的人都被钱书芸震慑住了,反应慢了好多。

被两个人拖着走的二当家留下的鞋印都染上了血,男人的东西连着腌臜的裤子布料一起落在地上,过了好久才有人来捡那些东西。

之前带钱书芸来这里的人赶紧搭话,“神仙小姐,请跟我来吧,别再折磨我们了”。

“那得你们的人别再碍事,还有,我要找的人没事。我找的人要是有什么事,你们一个都别想活。”钱书芸很直接,她现在特别赶时间,不知道好不容易从监狱逃出来的他们又经历了怎样的苦难。

带路的男人走到人群中间时被人拦住,男人有点尴尬,“大当家”。

山寨的大当家是个相当彪悍的女性,看到钱书芸无暇的容颜不知作何感想,钱书芸没空搭理她,浅浅踢了男人的小腿一脚,“带路”。

山寨的大当家眼睛死死的盯着钱书芸,容貌越看越惹人疼爱,一点不像杀了自己这么多人的穷凶极恶之徒。

男人很是时候的搭话,“大当家,这人我们惹不起”。

钱书芸是男人见过最完美的女孩,容颜和实力都是那么的完美,男人已经沉溺其中,再看不上其他女人。

自己没办法追求她的话,能让她少点麻烦也好。

大当家挥起浮夸的中世纪风格大战斧准备袭向钱书芸,钱书芸轻盈的挥手,在女人出手前割裂出一道风刃,女人向后退了好多步,战斧都不要了。

钱书芸没想到女人有能力躲开风刃,轻盈的跟了过去。

女人还在庆幸自己刚刚果断的反应,钱书芸已经在她身前,女人身高一米七五,还没发现钱书芸已经到她身前,就被钱书芸粗暴的扯下皮甲。

钱书芸隔着衣服和罩子狠狠的捏住了一团肉的一小片,揪的大当家间歇性跟杀猪一样娇咤。

大当家忍痛向钱书芸施展自己的拳脚,钱书芸狠捏了一下后退开几步,避开了大当家的袭击。

大当家的胸前逐渐染上了一小片猩红,钱书芸只捏住了一小片肉,捏的很死,退开前又用了狠力气,把肉给捏的裂开了。

“昨天晚上你们抓来的人在哪?”钱书芸已经问了很多遍,真的不想浪费时间。

大当家知道自己不是钱书芸的对手,只是这么多兄弟面前有些骑虎难下。

钱书芸见没人理她,又是一道风刃,这次速度更快角度更好,直接把大当家两团肥肉上面的衣服撕开条口子,“还想要这两团肉的话,带我去找昨天你们抓来的人,我没耐心”。

大当家心里五味杂陈,气愤和不甘化为了最重的一道,“来人,把昨天晚上的战俘全杀了,传下去”。

“你是想和我比谁杀的快吗?”钱书芸很生气,直接用能量催动剑气化成玲珑小剑悬在在场所有人的头顶。

在场的人第一时间还不知道自己头顶被悬了把剑,个子高的人发现个子矮的人头上有把剑只隔了一根手指的距离,寨主抬头一看,好家伙,空中齐刷刷的一片,不放过一个人。

有人在尝试用烟火发信号,射出的烟火不过升了半米就被钱书芸用风刃打下来。

气氛几乎凝固了,之前带路的男人头上也悬挂着一把玲珑小剑,不知道该如何去斡旋两边的关系,真鱼死网破这里的人一个都活不了。

“神仙小姐,你到底是谁?”

“魔王夜雪。”钱书芸直接用魔王的名号吓唬这些山贼,效果还不错,至少吓住了大当家。

钱书芸身体突兀的散发出一股很强势的魔力,“你们想送死我不拦着,不想死的话老老实实地把昨天晚上抓的人全放了”。

“放人。”寨主终于妥协了,眼前的少女随手就能杀死这里所有人,她还想多活几年。

钱书芸跟着之前带路的人到了牢房,随手把两排木头牢门上的铁链削开,里面的人多少受了些折磨,看上去基本没什么大碍。

钱书芸一边放人一边寻找着雷跑跑一行人,在第四个牢房找到了鼻青脸肿的他们。

“你们没事吧?”雷跑跑猜到钱书芸很可能会来救他们,但没想到钱书芸来的这么快,他们昨天晚上被抓来的这里,现在第二天午饭的饭点还没过去。

终究是自己低估神仙姐姐了,本以为她找来这里需要几天。

“我们两个没事,但是活活,活活,我宁可自己出事。雷活活这么小,贞操就这么没了。是我无能。”雷跑跑眼角又一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一直在痛恨自己的无力,无力到连这么小的小孩子的贞操都守不住。

这是钱书芸第一次看到雷跑跑流泪,看得出来雷跑跑的精神又受到了新的折磨,在这里的一天对雷跑跑造成的精神折磨远远超过了青蓝帝国王宫里的十年牢狱,雷跑跑的精神已经在崩溃的边缘,随时都会垮塌。

“你们跟在我附近,等下和我一起离开。”钱书芸带着他们继续放人,等到所有人都出去了牢房,钱书芸有一行人跟在人流的末尾,往山下走去。

山寨里的人只是看着,寨主的眼睛都快被眼眶夹烂了,最后还是放钱书芸他们下山,一点小动作都不敢搞。

魔王是传说中六百年前差点让整个人族灭族的怪物,六百年来除了神主和红龙公再没人能当魔王的对手,现在魔王和神主结婚的消息全空阁都知道了,真惹到她红龙公都不一定能保住自己。

钱书芸送他们到了相对安全的地方,路上稍微问了问他们的情况。

虽然见到他们时就猜到了大概,但七七和雷跑跑诉说的苦楚无奈甚至超出了钱书芸的想象,空阁世界真的很残酷,而且生活在空阁世界的人远比空阁世界更残酷。

钱书芸随手摘了一片树叶递给七七,“七七你保护好自己,我回来前别放开这片树叶,雷跑跑和我杀回去”。

钱书芸拉着雷跑跑的衣角,带雷跑跑飞回了山寨。

山寨的人眼看瘟神又从天上飞来,一个个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钱书芸还没落地就开始杀戮,一边杀一边问雷跑跑,是不是那个畜生。

寨主早在钱书芸刚离开的时候就悄咪咪跑路了,魔王她有十条命都惹不起。

二当家还在依靠药物和死神拉扯,听到外面自己人的动静,赶紧用被子蒙住头顶,像鸵鸟一样把头藏在里面。

钱书芸在降落前抹了层屏障罩住了山寨,不想放过一个人。

还没遇到钱书芸的那些山贼,有人在逃跑,好不容易逃到了山寨出口却和其他人一起被屏障拦住;有人在躲藏,就算他们把自己埋底下十米深也不可能躲过钱书芸的感知。

直接遇到钱书芸的,有人想逃跑,却连转身的机会都没有;有人想求饶,求饶的话没能说出一个字就被钱书芸无情斩杀。

偶尔有一两个想和钱书芸拼死一搏的勇士,可惜力量差距太大了,他们和其他人一样只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雷跑跑忍住自己的怯懦,强逼自己看着眼前的景象。

钱书芸没怎么出手,这些人就成片的死亡,雷跑跑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的力量,可以保护自己身边人的力量。

终于,在屏障的边缘,雷跑跑找到了让他精神崩溃的罪魁祸首,手直直的指着,“是他,就是他,神仙姐姐,就是他”。

楚生鸡直接逃跑,怎么跑都快不过钱书芸掌心的雷霆,人转一半就被掌心雷劈麻了。

钱书芸掌心雷直击,留下浅浅的雷种持续折磨着那个对几个月大的婴孩出手的恶心至极的男人。

钱耀有教过钱书芸,一定范围内人体不是很怕电压但是很怕电流,钱书芸为了多折磨些时候,刻意控制好了电压和电流。

昨天晚上对女婴出手的楚生鸡此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感觉到雷电带来的极端痛苦,连昏过去都做不到,不知道是脆弱的神经先崩坏还是这狗东西的生命先耗尽。

雷跑跑越看越解气,想到昨天晚上的雷活活撕心裂肺的哭声,恨不得自己化为厉鬼和雷霆一起折磨死这条死狗。

折磨男人的时候钱书芸也没有闲着,三下五除二的宰杀这些为祸乡里的山贼。

可惜还是有些漏网之鱼,比如大当家的就没能找到。

雷种还在鞭挞着男人的身体,血淋淋的尸体铺满了山寨出口,雷跑跑越看心里越畅快,越看心里越渴望力量。

“他活不了,我们去找找看还有没有漏网之鱼。”钱书芸杀光屏障附近的人只用了不到三分钟,雷种的雷电(能持续12小时,没有和钱书芸同等以上的实力不可能解开)还要鞭挞三个小时才会取走那狗东西的性命,山寨还有个后门,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山寨后门的人不比前门少,钱书芸懒得浪费时间,只是一个照面就取下了所有盗贼的人头,切口齐整到能平放一块玻璃,雷跑跑对钱书芸的力量变得更加渴望。

钱书芸带雷跑跑飞离山寨,临走前还补了一记重压,力度到了山崩的边缘才停手,别说山寨的房屋,山都被夷平了好几块。

“神仙姐姐,我也能变得和你一样强吗?”emmm,钱书芸有点被呛到,“你几岁,我今年13”。

雷跑跑没想到神仙姐姐的年龄只比看上去大一点。

“而且我也不是神仙,只是父亲比较厉害,学到的东西比你们多。”钱书芸和雷跑跑已经降落到抱着孩子的七七面前,“能教我些本事吗?我想有能保护她们的力量,拜托了。”钱书芸想了小久才回答,“我们体质不一样,你学不了太多”。

“能学一点是一点,我不想再这么无力,但凡我能有点力量,活活的贞操。”钱书芸带雷跑跑下山的时候亲自去查看了被雷霆折磨着的焦黑的尸体,确保死透了才带着雷跑跑回去找七七。

可是,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去弥补的,就算罪魁祸首已经死了,楚生鸡给雷活活造成的伤害一辈子都没办法治好,空阁世界不管哪个地方都很看重女性的贞操,雷活活才几个月大!

“我还要旅行,只能教你些入门的体术,后面你自己琢磨。”钱书芸能理解雷跑跑的眼泪,雷跑跑眼睛鼻子都受到了很重的打击,眼泪里有血。

“谢谢你。”雷跑跑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说谢谢,这几天一直在给神仙小姐添麻烦,神仙小姐非但没有厌烦,还肯教授自己本事。

“先找个地方吃饭吧,马车被烧了,我先去天上看看附近有没有能买马车的地方。”雷跑跑和七七特别尴尬,脸上滚烫滚烫的,他们连跟上钱书芸都做不到,还需要钱书芸像马一样拉着他们跑。

“记得我回来前别放开树叶,有危险能罩你们一会。”钱书芸本人倒是对拉着他们走没什么感觉,这样还比较方便。

钱书芸离去后,雷跑跑和七七又商量了些什么,钱书芸带着马车飞回来时雷跑跑左脸多了不怎么明显的一小团红色。

钱书芸嫌弃马跑得太慢,从天上下来时马就已经被绑扎在了马车车顶,等钱书芸小跑到了镇子附近才把马放下来驾驶马车继续赶路。

钱书芸就这样带着雷跑跑他们到了远山镇,在一家酒楼吃了些饭菜。

桌子上的菜用的是不怎么新鲜的食材,钱书芸只尝了很少一点。

吃完午饭钱书芸去药店采买了些药材,在街上买了口不错的砂锅,陪他们找好住宿的地方后让雷跑跑带着药材和砂锅,钱书芸驾驶马车往远山镇外一处僻静的郊区驶去。

到了目的地,钱书芸拴好马,从马车上把药材和砂锅拿下来开始煎药。

把煎煮药材的炉灶交给七七,钱书芸开始教导雷跑跑一些基础的拳脚架势。

体能方面是来不及训练了的,钱书芸直接明说了怎样练体能体力,每个阶段每天最多练到什么样的程度。

第一锅药煮好了,钱书芸舀起到碗里,放到一旁看着的七七附近,“等凉些了记得喝,你身体需要好好补补”。

“谢谢。”七七只能说句谢谢,也不知道余生还有没有报答钱书芸的机会。

钱书芸重新煮了一锅药材,安置好锅炉后继续指导雷跑跑的体术。

“看得出我这几招起手有什么不同吗?”雷跑跑虽然天资不错,但那也只是跟一般人比,在钱书芸面前他的那点天资,和普通人比无非是蚂蚁和蜻蜓的区别。

“先动手或者先动脚?”雷跑跑试探性的问了问,蜻蜓毕竟比蚂蚁大上很多,是能飞的物种。

“为什么先动手或者为什么先动脚?”

“因为攻击距离不一样。”

“对,体术攻击范围内不同的距离可以通过不同的攻击方式使造成的伤害最大化,在遇到远程攻击时则需要躲避伤害。”钱书芸又施展了新的动作,速度还是很慢,够雷跑跑消化个大概。

“试试重复刚才的动作。”雷跑跑重复了一下,感觉有些地方不对劲,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

“刚刚的动作手脚间距稍微大一点,带动腰部一起发力试试看。”雷跑跑照做不误,动作舒畅了许多,感觉威力翻了四五倍。

“腰部是人很重要的发力部位,是身体最重要的枢纽,一个体术强大的人必须要有一个好腰。”七七看着楚腰卫鬓的钱书芸打出一招又一招柔若无骨的体术招式,第一感觉是这么细的蜂腰能有什么力气,完全想不通它到底是怎么承受住这么多姿势的。

雷跑跑则是想模仿都模仿不了,动作越慢说明力量越大,静态做功远比动态做功来的费力。

钱书芸的动作有很多是现在的雷跑跑只能看不能学习的,身体素质不在一个层次,雷跑跑连最基础的拉伸韧带都没有练习过。

“先休息一下吧,药煮好了,你的身体也需要调理。”雷跑跑和七七都是监狱出来的,身体肯定有问题。

雷跑跑的问题不比七七小,只是仗着年轻硬撑着。

雷跑跑喝完药休息的时候,钱书芸递给七七两张药方,“我买的药材够一个月的分量,之后你们每天按药方煮药,吃够一个月”。

七七尴尬了一下,“我不识字,雷跑跑也没认识多少字”。

“小事,我晚上帮你们分好分量。”

“谢谢。”七七还是只能说谢谢。

七七在河边看到过自己的倒影,像是一个三四十岁的黄脸婆一样,皮肤干疮皲裂,脸上的油怎么洗都洗不干净,稍微皱眉额头上深邃的纹路仿佛老年女人一样。

钱书芸无暇到让人绝望,刚刚看着钱书芸施展身手,七七感觉她是在看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钱书芸柔美无暇的身姿和微瑕的大自然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自己的心上人雷跑跑则是破坏美的那个。

钱书芸施展身手的画面已经是七七见过最极致的美,偏偏把雷跑跑去掉后这份柔美还能再上几个层次。

雷跑跑能在近距离接触这种美好的情况下比较专心的学习,确实有足够的定力。

七七想把自己的妒忌心扼杀在萌芽,却怎么都做不到。

钱书芸一直在给雷跑跑灌输体术技巧,直到太阳完全下山的时候才带着他们回去。

回去的路上,七七向钱书芸请教怎么驾驶马车,后面雷跑跑也来学习。

之后的三天,钱书芸上午带着他们赶路,下午给雷跑跑灌输各种各样的战斗技巧,偶尔夹带点诗书写字。

第三天晚上,太阳已经沉落西边的尽头,钱书芸塞给雷跑跑一枚金币,“之后的路,你们自己加油。我接下来要去正在打仗的黄国,对你们来说很危险,你们不能跟着我了。好不容易从监狱出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别去什么奇怪的地方作死”。

“能问下你的名字吗?”七七抱着孩子搭话道。

“我叫钱书芸,今年13岁,快要14了,所以别再叫我姐姐了。”雷跑跑下了很大的决心,“钱书芸小姐,我喜欢你,我知道自己没有追求你的资格,但我就是喜欢你”。

“你喜欢的是这副皮囊还是我这个人?”

“我都喜欢,我喜欢上了你的一切。”

“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只是特别难攻陷,我攻陷他就像你攻陷我一样,我认为我这辈子爱他一个就够了。”

“能问一下你喜欢的人是谁吗?”

“你超越不了的,放弃吧。”

“我知道我超越不了,我只是想让自己绝望。”

“别说出去,我喜欢上的人是红龙公钱耀。”这名字确实能让雷跑跑绝望,活着的传说,空阁世界最强的顶峰。

“你还是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七七,要跟我去我家做客吗?”

“咦?好的,谢谢。”钱书芸感觉咦和谢谢都快成七七的口头禅了。

钱书芸牵着七七的手,带七七飞到了离地一千米的高空。

七七看着钱书芸凭空变出来一幢空中楼阁,钱书芸牵着七七的手,带七七站到了门口。

钱书芸轻轻开门,“请进”。

七七跟着钱书芸到了钱书芸的家里,钱书芸的家看上去很简单,家具的材质却很高级。

“请坐吧。”钱书芸招呼七七做下,去沏了一壶清茶。七七有点不好意思,钱书芸放好了茶,坐到了七七对面的沙发上。

“他对我告白,你怎么看?”七七没想到钱书芸会问这种问题,脸稍微红了点。

“我怎么看的吗?我觉得吧,他这么优秀的人,不应该被我这样的丑八怪浪费一生,他之后一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人。但是,我就是妒忌,就是没办法接受,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事,明明,明明都决定放手了。”七七的泪腺发达过头了,钱书芸把桌子上的抽纸推给七七,“你先缓缓”,等七七大致清理好眼泪,钱书芸又推过去一杯放温了的茶,七七喝了半杯才发觉茶苦的很,比之前狱卒让他们生吃的苦瓜还要苦。

“相信我,如果只能选一个,他一定会选你。”钱书芸不知道怎么安慰女人,只能陈述事实。

“为什么,我没有你这种容貌,没有你这种实力,我连普通人的容貌都没有,丑的跟四十岁的老女人一样,说难听点好多四五十岁的人都比我好看很多。”

“我感觉你需要任性一点,我之前遇到过一个七十多岁的普通人,七十多了还当自己是个花季少女,让我叫她姐姐。我稍微有一点惹她生气的地方,她就会直接打过来,虽然打不到我,但是看着很有气势。雷跑跑是个不错的男人,他自己死了都不会舍弃你的,你明说不许他纳妾,他就不会再想这些事情。”

“可是,我哪里忍心让他一辈子面对我这个黄脸婆。”

“你太矛盾了。”

“是,我太矛盾了。明明还没到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开始矛盾了,我又想独占他又不忍心他一辈子只和我这种黄脸婆在一起,或者那个时候我死了对他反而是种解脱。”

“你可千万别这么想,女孩子的生命珍贵着呢。很简单的事情,到时候你能接受最好,不能接受的话任性一点他也会听你的。”七七心想:我这样子,真的算女孩子吗?

(七七除了看不出来的年龄,身上再没有看上去像女孩子的地方。)见七七还在郁闷,钱书芸塞给七七一根筷子,“这个你贴身藏好,要是到那个时候他变了,不能接受你的任性,你就把这根筷子折断,我有空会过来帮你揍他一顿”。

女孩子的话总是很长,雷跑跑抱着孩子在下面越等越急。

他知道钱书芸不会害七七,也知道钱书芸要害七七的话他没有一点办法。

要是能飞的话,他现在已经飞到天上去寻找七七了。

等了一个小时,七七和钱书芸还没下来,雷跑跑踱步的频率越来越高,身上溢出些黏腻发臭的汗液,脊背如同火烧一样热,脚趾又像冰窖一样僵。

又过了二十几分钟,钱书芸才带着明显又哭过的七七突然出现,七七第一次体验跨越空间的感觉,身体跟不上这种违和感。

也幸好钱书芸之前有拿路边的野猪做过实验,用自己的能量罩住了七七,才没有出人命。

强行带着不能承受空间力量的人跨越空间就像自带宇航服的人带普通人到外太空一样,之前的野猪就特别凄惨,被空间碾的连渣都找不到。

“之后你们自己加油,雷跑跑你记得善待身边的女孩,再见。”

“再见了,谢谢你。”七七对钱书芸的感情很复杂,最多的是感谢,也有些羡慕,还有不知道为什么怎么都抹不去的妒忌。

钱书芸走后,七七干涸的泪腺再次溃堤。

“雷跑跑,我可能干了一件错事。”

“发生了什么吗?”

“我……”

钱书芸躺在床上,想着来不来得及在过年前从黄国回家,跟钱耀说好了过年要回去。

但愿黄国别出现太离谱的情况,人类自相残杀,高兴的只有虎视眈眈的神魔,钱耀已经庇护不了人土几年了。

钱书芸一路跑步,赶在日落前到了黄国边境。

已经有许多国家的军队踏足了这里,连石头路上都留下了许多军靴的鞋印。

好多没人的小摊颓败的摆在那里,小摊上能拿的东西已经被拿空,只剩下残损的骨架,无声的述说着战争对普通百姓的伤害。

钱书芸走了些路,看到了一处军营,混进去看了看,连军营都在上演人折磨人的戏码,人族真的无聊透顶。

钱书芸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人族虐待人族能有什么乐趣。

钱书芸离开军营,继续向东北方向走去。

到了一处城镇,钱书芸向一个卖烤红薯的老奶奶打听了些情况,这里被紫宁国的士兵占领了,紫宁国的士兵这几天一直在掠夺性压榨各种物资,老百姓连口粮都成问题,尽管烤红薯卖出了原来二十倍的价格,一天下来连养活家人都做不到——涨价的不只是红薯,所有东西都涨价了。

钱书芸刚刚接过红薯,有个士兵过来直接把上层的三个红薯全拿走了,因为个子矮小的缘故,士兵没有发现钱书芸。

待到士兵走小远,钱书芸一边啃红薯一边问卖红薯的老奶奶,“刚刚的情况常有吗?”

“经常有,看谁倒霉的事情,隔壁街道有个卖羊肉的不肯给那帮混蛋,店铺都被砸了,人也被打了个半死,老婆女儿都被强了,最后男人伤的太重看不起医生,还是死了。”

“医生很贵吗?”

“打仗的时候,最贵的就是医生了,医生的命比士兵还金贵,现在这里的医生每天都能挣很多钱。”

“参与侵略黄国的国家有多少?”

“现在已知的都十几个了,以青蓝帝国和虹国两个大国为主。”

“虹国也参与了吗?”

“西北方向很大一片土地都是虹国占领的,那里的矿藏不知道多少值钱。听说虹国的传奇女宰相都亲自跟着军队到了这里,得亏传说中的红龙公不参与人类的战争,不然黄国被灭国是分分钟的事情。虹国太无赖了,就算打不过,只要跑回了国土,就没有任何国家敢找他们的麻烦。要是红龙公是黄国的就好了。”

“红龙公不属于任何国家,他不可能参与人与人的战争。”

“但他是虹国人,一直住在虹国,对虹国多少是有些感情的。”

钱书芸趁着月色回到小屋,她有些意外,红苏公主和国王看上去都不喜欢战争,但是,虹国的军队确实在侵略黄国的行列里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还是红苏公主亲自带队。

钱书芸难得有些小失眠,稍微多看了会书。

侵略黄国的战争是和平百年来首次大规模的战争,和之前神魔入侵的被迫应战不同,这次是人自己挑起的人杀人的战争。

还只是边缘战区,就已经如此残酷。

钱书芸本想在过年前带雷跑跑他们到桃花城,桃花城一直很和平,很符合他们的期望,雷跑跑的能力在桃花城寻个正经营生没有问题。

如果这次的目的地不是战争中的黄国,钱书芸不介意带着他们继续旅行,她还有很多东西没来得及教给雷跑跑,还有很多女孩子的话想提醒七七。

第二天早上,钱书芸简单的洗漱吃早饭后落到地面,往被虹国占领的地方跑去,她多少有些疑问想要询问红苏公主。

虹国几乎占领了黄国整块西北区域,和占领西南方向大部分土地的青蓝帝国直接对峙,在天上可以看出虹国排兵布阵的目的是为了驱赶其他侵略者,独占黄国的土地资源。

钱书芸不久前刚刚问到了虹国军队大本营的方向,正在朝着那个方向赶路,没想到遇到了三方混战的战场。

雨下的有些大,虹国的军队一部分在城池外和青蓝帝国的军队交战,一部分在尝试硬攻黄国的城池。

钱书芸不想参与这场战争,看着这混乱的战场研究怎么才能绕过去。

地面上有几具身上没有盔甲的尸体,衣服一看就是普通人,钱书芸原本研究好了穿绕过去的路线,却在路上看到了一个男性挡着女性,女性压着小孩的凄惨场面。

男性的尸体被许多箭矢无情的贯穿,女性尸体也好不到哪去,身上除了箭矢还有两种军靴的鞋印,手臂被踩碎了一只,剩下一只围着怀中的孩子。

钱书芸闪电出手,把孩子抱在了自己的怀中。

孩子很脏,一半身体沾上了地面的泥土,一半身体沾上了发黑的血液,把钱书芸原本干净的灰色运动装给弄脏了。

比起脏掉的运动衣裤,钱书芸更担心怀中孩子的状况,有根箭矢穿透了女人的尸体,箭头到了孩子的大腿里面。

这种箭头直接拔出来会把孩子大腿的肌肉拉坏,为了尽快脱身钱书芸只好把外面连着尸体的箭身削断。

因为中途救了个孩子,钱书芸完全偏离了原先算好的路线,现在的位置已经有些接近战场的中心,不得不面对两个国家的士兵。

钱书芸没有一点遮掩的容貌诱惑力太强,中途有好些士兵想尝试抓住她,多少给钱书芸造成了些麻烦。

钱书芸依靠自己的速度在战场穿梭着,想尽快离开战场,虹国战车上观望战场的女宰相发现有个地方的战场稍微停滞了一下下,眼尖的她看到了战场中抱着什么的灰色运动装。

“战车往那推。”

“总督大人,那会经过战场中央,没办法绕过去,您的安全。”

“等等”,红苏公主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到那身灰色运动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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