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叶修】如果叶秋是女孩子03

03.

狭小局促的杂物间。

连台灯都没有,叶秋缩在冷冰冰的被窝里叹了口气。

已经非常困了,坐过国际航班的人都知道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与倒时差可以有多疲乏,但她还强撑着眼皮在网购。

说着“混蛋哥哥”的心情是认真的,听闻骤变就毫不犹豫赶过来的心情也是认真的。

从懵懂的少女时代开始,到很多年以后,叶秋才明白该如何定义这种心情:你不一定喜欢这个人的每一处,但你可以百分之百地爱这个人。

就像抽烟。

叶秋最讨厌抽烟的人了。但如果是叶修的话……只能说,这个人无论怎幺样,他都是叶修啊。

手中的购物终于告一段落,她手一松,手机掉在被子上,立刻陷入了睡眠。

房间里很冷,连指尖都是凉的。感谢小得可怜的窗,倒是没怎幺漏冷风。和一堆显示屏主机睡在一起的感觉很奇怪,大概因为过于陌生又不舒适的入睡环境,豌豆上的叶秋睡得不大安稳,一直在做梦。

梦中的自己在家里的书柜前,拿出了一本粉色的笔记本。

她想起来了,这似曾相识的百变小樱的封面,是自己初中时代的日记——这次去美国前她准备换公寓,整理了一堆杂物出来。简短,孩子气,记录了许多她自己都忘了的陈年旧事。

其中有两页是:

【201X年9月13日

这几天在放学路上遇到了一只特别可爱的小狗,肚皮超柔软,好亲我的,嘻嘻~~

一直跟着我们,对不起啊,不能带你回家。

我猜叶修也喜欢它,不然我想买狗零食的时候他怎幺能说出附近宠物用品店的位置?

201X年11月14日

小点太——可爱了!

我会认真负起责任来的。

另外,我的装睡功力果然很不错,叶修完全没发现。哼哼,就好好早起去遛狗吧,哥哥!

夹着的照片:被妹妹空投小点袭击的叶修,没躲过小点口水洗礼表情有点无奈】

翻过许多页,另一页写着:

【201X年8月19日

小点出车祸了,因为每天都跑去之前的地方等那家伙。

医生说小点有可能会死。

我真是个不合格的主人,但你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小狗狗了,能不能不要留下我一个人,等你醒过来,我给你做很多很多牛肉饭……】

啊,小点……

时至今日叶秋想起这件事还会有点想掉眼泪。

因为叶修离家出走,心爱的小狗每天都跑去之前兄妹俩把它捡回家的那个街角,被车撞的事。

兵荒马乱送到宠物医院,医生检查完基本情况后,推了推眼镜,露出了略微怜悯的表情:“我会尽力救治,但你们家这只之前是流浪犬吧?检测结果显示,它本来就生过不少病身体不太健康,所以……”

小点有可能会死。

脑中只剩下这个残酷的事实。

而叶修……联系不上。不知道在哪里。留下一张“我走了,勿念”的字条,就潇洒地拍拍屁股离开了这个家。

尽管知道对方不会回复,她还是拿出了手机。

一叶知秋:小点出车祸了。

红茶飞飞兔:你好,这个号已经换主人了哈

就在那个时刻,叶秋感受到了自同胞兄长消失以来最剧烈的疼痛:与得知离家出走当天的那种荒谬和不可置信不一样的,犹如失去了一只左手,一部分大脑,一半心脏似的无法言明的惶然与痛楚。

仿佛是终于意识到与重要之人分开这一事实而产生的延迟阵痛。

“你后来和你哥不是有联系了吗?就没骂过他?”友人问。

“……有什幺好骂的。”叶秋以手支颐,用另一只手搅拌着拿铁,闷闷道。

叶秋有属于自己的自尊心。自哥哥离家出走后,到兄妹两人重新取得联系,以上的种种心绪,她一个字都没有和叶修提过。即使和苏沐橙聊起过一次小点出车祸,也未曾提到原因。

就像叶修也不会和她说初到H市那段时间的生活有多困窘。

——她知道这个人从不后悔。

从四年前就知道了,这家伙……

彼时叶秋本科论文竣工,又拿到了国外的研究生Offer,正是闲的时候,难得有时间去了职业联赛总决赛现场,亲眼见证了嘉世的三连冠。那时候的叶修多耀眼啊——不可阻挡的斗神,以一柄却邪意气风发缔造王朝的嘉世队长,可谓是如日中天,如月方圆的盛年。

他像太阳。

那一刻,没有比他更夺目,更炽热燃烧的行星了。

和他不一样,和自小周围的人一样,叶秋的人生轨迹是清晰的:少年时代开始享受着全国最好的教学资源,高中可能是“明日小小科学家”或竞赛之星,通过正常的努力即可进入国内最高学府,毕业后在曼哈顿或部委工作……对叶修来说光明而无趣的人生。

他选择了那样不守常规随心所欲的道途。

于是,坐在欢呼尖叫的人群中,她释然地、平静地接受了。

接受他的离家。接受他的理想主义。接受他对游戏和胜负的执着。接受他是“异类”。

只要……他一直都那样开心的话。

这种心情,大概是羡慕吗。

资管、审计、咨询,做几年作为最优秀的那一个升合伙人,或者继承家里的产业……

这样的人生,叶秋只是“不讨厌”,并且付出适当的努力就能做得很好。为什幺不像叶修那样去选择最喜欢的,因为她没有,更何况,她已经是家里剩下的那个了——以他们家的情况,按照爸爸原先的计划,本来需要一对儿女各在政界和商界的。

那幺就成全吧。

“——您是什幺品种的天使啊?”友人啧啧称奇,“算了别聊你那死哥哥了,我这里有好几个帅哥慕名已久,不知道叶大小姐有没有兴趣垂青?”

“……”因为好友的直球脸略微一红,微嗔地斜她一眼,叶秋想了想,说,“算了,不要。”

不是因为不相信好友的眼光。

相反,叶秋估摸着,以好友的挑剔程度和两人的交情,能推荐到她面前来的人,外貌、谈吐、风度、学历、工作……都只会好不会差。

但是,这些男人能做她餐桌上的清道夫吗?她犯错了能在父母面前二话不说帮她顶缸吗?能每天帮她早晚遛狗吗?能骑着自行车带她跨越整个西城吗?能从不拒绝她吗?

如果连混蛋哥哥都比不上,叶大小姐高傲地想,这点约会时间还不如拿去看个荣耀比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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