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妄对宋焉的爱,从来不是见色起意,而是一场秩序对荒野的投诚。
沈妄的人生是一张精密到令人窒息的表格。
出身沈家大房,他从出生起就被剥夺了随性的权利。
他的每一个微笑的角度,每一份成绩单的位次,甚至连呼吸的频率,都必须符合沈家嫡长孙的斯文与体贴。
对他而言,世界是冰冷,灰色,高度格式化的。
他活在完美的囚笼里,内心早已是一片枯竭的荒原。
直到高中那年,他遇见了宋焉。
那天下午,沈妄按照日程表上的安排,去音乐厅旁听校乐团的排练。
然后他听见了那个声音。
是从走廊尽头那间最小的琴房里传出来的。
大提琴的声音,他辨认得出来,但那旋律他从未听过。
不是巴赫,不是圣桑,不是任何一个他应该知道的作曲家的作品。
那旋律歪歪扭扭的,像一条不肯走直线的河,有时突然拐个弯,有时在原地打转,有时干脆停下来。
沈妄站在走廊上,他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他只记得那个声音钻进他耳朵里的时候,他脑子里那张密密麻麻的表格忽然开始模糊成了一片。
他的心跳漏了一拍。
不是浪漫化的描述,是生理性的。
他的心脏真的在那个瞬间停顿了一下,然后以毫无章法的节奏重新跳动起来。
这对于一个连心跳都曾经被精确控制在每分钟七十二次的人来说,是一件极其恐怖的事情。
他走到那间琴房门口。
他知道自己不该看。
他是一个体面的人,一个被教导要尊重他人隐私的人,一个连偷看别人手机屏幕都会觉得可耻的人。
但他看了。
透过那个小小的缝隙,他看见了宋焉。
大提琴夹在她两腿之间,琴身微微倾斜,她的下巴抵在琴颈上方的位置,整个人像一只蜷缩的猫。
她漂亮。
至少不是沈妄在社交场合见过的那些精心打扮过的漂亮。
沈妄站在门口,呼吸停滞了。
那首曲子结束了。
宋焉睁开眼睛,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然后,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外面的风灌进来,吹起她散落的头发,她跳了出去。
那天下午原定的日程表上写的是:6:00-17:30,音乐厅,校乐团排练,观摩学习,结束后与指挥交换联系方式。
他什幺都没做。
他坐在空荡荡的看台上,直到天黑。
那是沈妄人生中第一件没有在表格上出现过的事情。
从那天起,他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偷窥。
他控制不住自己。
他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学校,只为了能路过那间琴房。
他知道宋焉每天早晨七点十分会准时出现在琴房里,因为她第一节课前总要练二十分钟的琴。
他知道她练琴的时候从来不拉练习曲,不拉任何她觉得无聊的东西,她只拉她自己喜欢的旋律。
她拉得极其认真,好像全世界最重要的就是这段乱七八糟的音符。
后来他发现宋焉有一个习惯。
她练完琴之后,总会推开窗户,把胳膊肘撑在窗台上,托着下巴往外看。
她看的东西很随机,有时候是一只停在栏杆上的麻雀,有时候是远处操场上跑步的人,有时候只是一片被风吹动的树叶。
她可以就这样看很久,久到沈妄的腿都站麻了,她才漫不经心地收回视线,拿起琴盒,从琴房的后门离开。
她还会骂人。
那天的记忆太鲜明了,沈妄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每一个细节。
起因很简单。
一个高三的男生,据说已经追了宋焉两个月,被拒绝了无数次但始终不死心。
那天他带了一群朋友来助阵,在琴房门口摆了一圈心形蜡烛,手里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宋焉,我喜欢你。
沈妄站在走廊拐角处,手里拿着一本书假装在看,实际上手指已经把书页攥出了褶皱。
宋焉打开门的时候,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她看了那个男生一眼,又看了那圈蜡烛一眼,然后说了一句让沈妄记了一辈子的话。
她说:“你是不是有病?”
声音不大,但走廊很安静,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那个男生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他的朋友们开始起哄,有人喊“人家女孩子害羞了”,有人喊“再坚持坚持”。
宋焉:“我说了多少遍我不想谈恋爱,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还是你们觉得只要够烦够不要脸,女生就一定会答应?你摆这堆破蜡烛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要在这里练琴,你们堵在门口,我连门都打不开。”
“你们追我是因为喜欢我?你们连我拉的是什幺曲子都听不懂,连我每天几点来几点走都不知道,连我姓宋的宋是哪个字都不一定写得出来。”
走廊上安静得能听见蜡烛燃烧的噼啪声。
“我最后再说一遍,我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道德绑架,所以,请你们带着你们的心形蜡烛和恶心的自我感动,滚。”
她转身进了琴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走廊上沉默了很久。
那个男生的朋友们面面相觑,蜡烛还在燃烧,红色的蜡油滴在地上,像一滩滩凝固的血。
那个男生站了几秒钟,然后低着头开始收拾那些蜡烛。
沈妄站在拐角处,嘴角勾起满意的微笑。
随着高四的结束,他偷窥宋焉的机会随之急剧减少。
从那天起,沈妄便开始命人在暗处跟踪她。
他不再满足于远远地看一眼。
他需要更私密的,属于他的宋焉。
夜晚,沈妄坐在书桌前。
报表被随意推到一旁,取而代之的是一叠新洗出来的照片。
宋焉在街角买奶茶的侧脸、她在低头玩手机的模样、她在窗前拉琴时微微出汗的脖颈……
每一张都被他精心修剪塑封,码放得整整齐齐。
他拉下拉链,握住早已因为这些照片而完全勃起的性器。
那肿胀发紫的龟头一暴露在空气中,就敏感地跳动起来。
表面紧绷得几乎透明,冠状沟处因为过度充血而微微发烫,滚烫的温度让指腹一触便是一阵酸胀的电流。
马眼早已不受控制地渗出大量透明黏液,黏腻地挂在龟头前端,拉出淫靡的细丝,随着他的呼吸一颤一颤地晃动。
沈妄闭上眼,拇指刮过那颗肿胀的龟头,指腹用力按压马眼,敏感的开口立刻痉挛收缩。
龟头被他反复揉捏、挤压,酸麻、灼热、胀痛混杂在一起,每一次摩擦都发出细微湿滑的滋滋声。
黏滑的前列腺液被抹开,涂满整个龟头,让它在掌心变得更加湿热。
他脑海里反复播放着今天偷拍到的画面:宋焉低头收拾书包时露出的细白手腕,她转身时裙摆轻扬的弧度。
“宋焉……你看,他们连靠近你的资格都没有。”
他的动作越来越狠戾,手掌粗暴地套弄着性器,每一次撸到龟头时,都故意用虎口卡住冠状沟下方,用力勒紧。
那肿胀到极限的龟头被挤压得颜色更深,几乎发黑,表面青筋暴起,马眼一张一合,像在替他向照片里的女孩低声哀求。
快感从龟头深处一波波涌来,灼热、麻痒、胀痛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他死死困住。
他想象着那双拉琴的手被迫撑在窗台上,想象着她那张红唇在他身下发出求饶的低泣。
龟头猛地胀大一圈,敏感的马眼剧烈收缩,随即一股股浓稠白浊的精液喷射而出,溅落在那些精心摆放的照片上。
白浊顺着宋焉的笑脸缓缓淌落,像一道道肮脏的印记,彻底玷污了她。
沈妄大口喘息着,眼神不再斯文,而是彻底沦为深渊里爬出的满身泥泞的疯子。
沈妄爱上宋焉,是因为她活出了他灵魂中被阉割掉的那部分。
他厌恶沈家的虚伪,却必须披着斯文的皮,他渴望失控,却必须时刻保持冷静。
他是秩序的奴隶,而她是荒野的信徒。
这种爱在精神层面上极其深刻且病态:他并不想变成宋焉,他想拥有宋焉。
对他来说,宋焉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他枯燥生命中唯一的色彩,是他死寂灵魂里最后一点跳动的火星。
这种爱上升到了灵魂的高度,便演变成了极致的占有。
他伸出手指,沾起一点自己的精液,轻轻抹在照片上宋焉的唇上,嘴角勾起诡异而满足的弧度。
“宋焉,你逃不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