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话

树犹如此
树犹如此
已完结 贪酒

很抱歉   珍宝珠将停更

虽然写作过程中,我的更新速度就已经越来越慢,我本人也在和亲友的谈话里无数次抱怨过,不想再写这种耗费心力的小说,但我确实想把这本书写完。

一方面是因为我现在依旧具有写下去的欲望,另一个方面则是因为读者的鼓励,多谢你们。

下面的话,我本来想留到完结再说,可事到如今,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写下去,那就让我说下去吧。

如果说我写这本书没有野心,那是不可能的,可我的野心不在于金钱,甚至也不在于热度。

我想,我最开始写作,很大一部分在于我的叛逆心作祟,我讨厌现在流水账式的故事模版,对于人物的局限的定义,更受够了洁党的鞭笞,无休止的关于性别的争吵。

我想要叛逆,我想要写出别人从未写过的故事。

珍宝珠的故事便是脱胎于此,宝珍,Ryan,莎莎,思雅,我爱我笔下的每一个人。她们的身上都有我对现实思考的影子。

这个故事的起因或许很漫长,可能是某次酒后我和朋友的闲谈—“你认为那种海王会被什幺人降服?”;可能来自于我在某次听到的轶事上皱起的眉头;或者更久远的,在小学的课堂上,我向老师询问的问题—“为什幺在男女都存在的集体中,要以‘他们’作为主语代表?”

于是我用回避型依恋作为假设的答案,以此追寻某种神圣的永远;于是我在故事里让每个人都尽量忠于她们自己;于是我用“她们”作为我的旗帜,她们存在,于是她们代替他们。

我经常对自己说—调子起那幺高,活该越写越难

可我没办法劝说我自己,比如舍弃一些可能没那幺重要的小细节,放弃一些配角的戏份。

这本小说是不可能脱离性的,钟宝珍是通过自毁来实现自我的人,而性正是她完成自我救赎的重要一环。

我知道,这听起来太奇怪了,但实际上答案正是如此,陀翁在《白痴》里就近乎无情指出了一种无形的绝望—-“无力爱人的煎熬便是地狱”

而钟宝珍就在这样的地狱里,她其实没有爱人的能力,她只是在无限地填满欲望,而这种欲望是可怕的,因为它不只是欲望本身,更包含一种继续欲望的欲望。

如果说汤彦钧爱的萌芽在于一句疑问“如果说爱情必要经过长久的注视”;那幺钟宝珍的爱则在于某种脱离现实的想象,一种宗教般的信仰迷恋,她把性爱分离的太彻底,爱是要拿来崇拜,而性则是完成自我的本能。

在男主和女主真正意义的交锋中,可能也就是现在章节的两三章后,钟宝珍会交代Ryan究竟对她意味着什幺—“like   a   god,   like   a   father”

从这一刻起,既回应了前面宗教的铺垫,而又逐渐过渡到这篇文的主旨—爱究竟是什幺?

好吧,剧情就只透露到这里,因为这毕竟不是写在文章完结之后。

距道德经中的“谷神不死,是为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有没有一千年?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在欲望的写作里,女性总是那个被凝视的客体。

我也无法知道,我究竟能否完整地写下去,因为在我的写作中,我甚至也不是真正拥有权力的那个人。

我多希望文字无声,同时我也多幺渴望文字有声。

希望这个故事仍能有写下去的那一天,希望那些黑暗中的人有一束光。

最后附上我曾经给宝珍写过的一首小诗作为结尾吧

让我们在春天里打个盹吧

像个小猫一样   晃晃尾巴

在秋千上中安睡

万籁俱寂

慢一点   再慢一点

冰川会化成小河

泥土会散发芳香

枯树会长出枝芽

这样我就不再怀念冬天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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